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務局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Assuntos de Justiça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Boletim Oficial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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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31/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法務局副局長。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副刊,
2025/10/30
第30/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法務局副局長。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副刊,
2025/10/30
第29/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法務局代局長。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副刊,
2025/10/30
第46/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43/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十)項。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5/10/30
第45/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捨棄一幅以租賃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工業園街及工業園大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5/10/30
第44/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加思欄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5/10/30
第120/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及全國第十二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九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澳門賽區組織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5/10/30
第28/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印務局局長。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5/10/30
第27/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代主任。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5/10/30
第26/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一切在巿政署範圍內訂立的有關工程或取得財貨及服務合同的公文書。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5/10/30
第25/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身份證明局代局長。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5/10/30
第24/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法務局代局長。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5/10/30
第23/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行政公職局局長。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25/10/30
第220/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擔任處長官職資格課程規章》。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5/10/27
第219/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公共行政當局的正常辦公時間。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5/10/27
第218/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公共行政當局應將涉及工作人員職務上的法律狀況的任何行為,以及與紀律程序有關的事實,自發生之日起計十五日內透過電子方式通知行政公職局。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5/10/27
第217/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若干專用印件格式。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5/10/27
第57/2025號行政命令, 解除一名澳門特別行政區中級法院法官的官職。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副刊,
2025/10/27
第119/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第119/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為殘疾人士購置輔具及特殊家居設備補助規章》。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25/10/27
第216/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25/10/27
第215/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市政署的費用、收費及價金表》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及第五十二條。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25/10/27
第214/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公證法典》全文。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25/10/27
第56/2025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供電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延長及修改」。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25/10/27
第55/2025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共同管道管理公共服務批給公證合同」的公證書。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25/10/27
第43/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交通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5/10/22
第118/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主席,以及續任及委任該委員會的委員。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5/10/22
第137/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校長。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5/10/22
第136/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5/10/22
第135/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懲教管理局局長。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5/10/22
第134/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消防局局長。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5/10/22
第133/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5/10/22
第132/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治安警察局局長。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5/10/22
第131/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海關關長及海關行政委員會。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5/10/22
第130/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警察總局局長。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5/10/22
第213/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免除及委任離島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5/10/22
第212/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一名文化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成員的定期委任續期。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5/10/22
第211/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信託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5/10/22
第22/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費用及核准《印刷品價金表》。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25/10/20
第210/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附於該批示並為其組成部分的表一及表二,並以之取代第15/2016號行政法規附件一的表一及表二。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25/10/20
第209/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劃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海岸線及核准該海岸線的界線圖。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25/10/20
第208/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繳付《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第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訂定的試驗號牌費用和註冊費用。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25/10/20
第207/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商業登記法典》全文。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25/10/20
第54/2025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數據管理及發佈平台合作協議書(2025-2027)》。 《公報》第42期,
第一組,
2025/10/20
第12/2025號檢察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檢察長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副刊,
2025/10/16
第11/2025號檢察長批示, 委任檢察長辦公室主任及副主任。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副刊,
2025/10/16
第127/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副刊,
2025/10/16
第126/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委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副刊,
2025/10/16
第21/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副刊,
2025/10/16
第20/202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副刊,
2025/10/16
第206/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及免除行政會發言人。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副刊,
2025/10/16
第205/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四名公務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的工作機構擔任職務。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副刊,
2025/10/16
第53/2025號行政命令, 授權聯合行動指揮官根據第11/2020號法律第十九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在民防架構啟動期間維持開啟、關閉或重開公共停車場。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副刊,
2025/10/16
第52/2025號行政命令, 將第2/2012號法律《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所指的許可安裝錄像監視系統的職權授予保安司司長。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副刊,
2025/10/16
第51/2025號行政命令, 委任及免除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委員。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副刊,
2025/10/16
第50/2025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副刊,
2025/10/16
第49/2025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行政長官的執行權限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副刊,
2025/10/16
第29/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獎警察總局資源管理廳一名特級技術輔導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28/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獎警察總局金融情報辦公室一名首席高級技術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27/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獎警察總局電腦及資訊科技廳一名顧問高級技術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26/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獎警察總局資源管理廳一名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25/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一名警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24/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奬海關一名關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23/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一名警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22/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一名警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21/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一名警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20/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獎消防局一名消防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19/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一名首席警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18/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一名首席警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17/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奬消防局一名首席消防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16/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奬治安警察局一名首席警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15/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奬治安警察局一名副警長。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14/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獎司法警察局一名首席刑事偵查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13/2025號警察總局局長批示, 嘉獎治安警察局一名警司。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42/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土地工務局副局長。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41/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對以無償方式批出,位於氹仔島,鄰近嘉路士米耶馬路,其上建有聖善學校及嘉模托兒所的土地批給合同第三條款第1款作出修改。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40/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交通事務局局長。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116/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二零二五年度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協調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115/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體育局代局長。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87/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及修改第56/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第四款。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86/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更改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的組成。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204/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及委任經濟發展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203/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澳門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5/10/15
第114/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多個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25/10/13
第202/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6/2004號行政法規的表一及表三至表八,以及附件一至附件三所載的資料。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25/10/13
第201/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重新公佈《物業登記法典》全文。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25/10/13
第48/2025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銘基清潔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署「何賢公園停車場、馬六甲街停車場、望善樓停車場、望賢樓停車場、永寧街停車場及河邊新街停車場的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的公證合同。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25/10/13
第47/2025號行政命令,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日光設施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署「交通事務局大樓停車場、快富樓停車場、麗都停車場、氹仔客運碼頭停車場、湖畔大廈停車場及東北大馬路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的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的公證合同。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25/10/13
第15/2025號行政法規, 行政會秘書處的組織及運作。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25/10/13
第14/2025號行政法規, 法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25/10/13
第13/2025號行政法規, 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置及組織架構的一般制度。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25/10/13
第12/2025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37/2003號行政法規《墳場管理、運作及監管規章》。 《公報》第41期,
第一組,
2025/10/13
第200/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宣佈自二零二五年十月五日凌晨二時開始,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即時預防狀態,並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五日下午一時終止。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副2刊,
2025/10/10
第46/2025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副刊,
2025/10/09
第123/202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批准更新經第67/202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許可續期使用的錄像監視系統攝影機(編號:TD007A)的監察範圍。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25/10/08
第21/2025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訂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25/10/08
第199/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澳門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股東代表。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25/10/08
第39/202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淘汰汽油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2025/10/06
第198/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廢止花旗銀行(原稱萬國寶通銀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開設分行的許可。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2025/10/06
第197/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和諧廣場公共停車場規章》。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2025/10/06
第196/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居雅大廈公共停車場規章》。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2025/10/06
31/10/2025 18:50:43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