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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

法規:

第3/2026號決議

公報編號:

12/2026

刊登日期:

2026.3.23

版數:

57-59

  • 修改第5/2000號決議《議員證格式及使用規則》。
相關法規 :
  • 第5/2000號決議 - 關於議員證格式及使用規則。
  •  
    相關類別 :
  • 立法會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026號決議

    修改第5/2000號決議《議員證格式及使用規則》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及經第13/2008號法律第12/2009號法律第7/2025號法律修改的第3/2000號法律《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三)項,通過本決議。

    第一條

    (替代第5/2000號決議附件)

    第5/2000號決議第一條所指的附件,由作為本決議組成部分的附件替代。

    第二條

    (修改權限規定)

    第5/2000號決議的權限規定修改如下: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及經第13/2008號法律第12/2009號法律第7/2025號法律修改的第3/2000號法律《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三)項,通過本決議。”

    第三條

    (生效)

    本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九日通過。

    命令公佈。

    立法會主席 張永春

    ———

    附件

    (本決議第一條所指者)

    規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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