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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公報》編號: |
|---|---|
| 第11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亞馬喇迴旋處及通道改建的承攬工程”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05/05/02 |
| 第118/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二零零五年立法會選舉各候選名單的競選活動開支上限。 |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05/05/02 |
| 第11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規定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的組成。 |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05/05/02 |
| 更正, 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3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51/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退休基金會辦公室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50/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氹仔新碼頭——填土及堤堰”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49/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草堆街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48/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羅理基博士大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47/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澳電特許合同修訂研究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46/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金蓮花廣場及海景花園前行人隧道”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45/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電力市場技術及經濟研究服務——第一期”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40/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理工學院院長,作為簽訂有關“澳門理工學院南岸花園原藝術高等學校改建學生宿舍裝修工程”的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39/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 轉授予澳門理工學院院長,作為簽訂有關“澳 門理工學院南岸花園原藝術高等學校改建學生 宿舍購置智能化系統及設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48/200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金融管理局參與簽署合同時負責公證的官員。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116/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中小企業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的任期。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11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39/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11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10/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11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0/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5/04/27 |
| 第35/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第35/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開設機電工程維修與管理補充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 |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5/04/25 |
| 第11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消費者委員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5/04/25 |
| 第11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符合操作特性的無線電通訊設備,豁免三月十二日第18/83/M號法令第六條所述的政府許可。 |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5/04/25 |
| 第11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九月三日第21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有關“澳門大學A1樓宇工程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5/04/25 |
| 第10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6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並修改及增加《民政總署的費用、收費及價金表》的條文。 |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5/04/25 |
| 第108/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液體階段之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5/04/25 |
| 第10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固體階段之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5/04/25 |
| 第106/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公共地方總規章》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二)項所指的《違法行為清單 》。 |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5/04/25 |
| 第10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有關提供膳食服務予澳門監獄食堂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5/04/25 |
| 第15/2005號行政命令, 將依據第3/2005號行政法規遞交的臨時居留請求的行政長官執行權限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 |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5/04/25 |
| 第14/2005號行政命令, 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日。 |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5/04/25 |
| 第38/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作為簽訂有關“網球學校及保齡中心——監察及技術諮詢服務”的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副刊, 2005/04/20 |
| 第37/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作為簽訂有關“為第四屆澳門東亞運動會賽區購置傢具和物料”的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副刊, 2005/04/20 |
| 第36/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社會工作局局長,作為簽訂氹仔青少年綜合社會服務中心之工程圖則設計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副刊, 2005/04/20 |
| 更正, 公佈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第五十期《政府公報》第二組的第125/SATOP/99號批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
| 第4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大堂街6及8號及大堂里2號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
| 第43/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位於氹仔島學院路和體育路附近的建築物的無主土地納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私產。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
| 第42/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協調二零零五年東亞運動會體育場地設施的規劃、設計及興建工作小組協調員,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建造工程之技術援助及品質控制”的附加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
| 第41/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以完全所有權制度將一幅無主地塊交換另一幅屬澳門仁慈堂慈善會或澳門仁慈堂的地塊。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
| 第40/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遷移路氹城西堤馬路的110KV/200MVA電纜工程”的施工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
| 第39/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關閘新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管理及保養”的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
| 第38/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路氹城連貫公路東側區域填土建造工程”的施工補充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
| 第37/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關閘緊急道路建造和孫逸仙公園復建之承攬工程”合同的補充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
| 第34/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作為簽訂第四屆東亞運動會競賽體育設施供應和安裝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
| 第36/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為海關編制外及散位人員取得的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
| 第47/200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之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5/04/20 |
| 第33/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大學教育學院開設教育碩士學位課程——體育教學及運動專業,並核准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5/04/18 |
| 第10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環境委員會租賃宋玉生廣場393-437號皇朝廣場十樓的獨立單位A至R座的租賃合同。 |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5/04/18 |
| 第10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體育發展基金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5/04/18 |
| 第32/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作為簽訂數字化集群式無線電系統的供應和安裝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5/04/13 |
| 第31/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運動場田徑跑道維修承攬工程的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5/04/13 |
| 第30/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關於提供望廈體育館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5/04/13 |
| 第29/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取得“體育發展局總部保安及監察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5/04/13 |
| 第32/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九屆警官培訓課程錄取考試的甄選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5/04/13 |
| 第46/200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5/04/13 |
| 第10/200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身份證明局提供AS/400系統升級設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5/04/13 |
| 第9/200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身份證明局提供指紋自動識別系統(AFIS)維修保養及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5/04/13 |
| 第8/2005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5/04/13 |
| 第10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署有關提供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5/04/13 |
| 第10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澳門世界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自願仲裁中心全體委員會秘書長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5/04/13 |
| 第28/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二零零五/二零零六學年發放之大專助學金名額、津貼名額及由貸學金轉為獎學金的轉換名額。 |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5/04/11 |
| 第10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作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保加利亞共和國政府簽署互免簽證協議的簽署人。 |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5/04/11 |
| 第9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保加利亞共和國國民得獲免簽證及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5/04/11 |
| 第98/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四月三日第87/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5/04/11 |
| 第9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簽訂向面向政府總部之停車場提供管理服務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5/04/11 |
| 第96/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租賃南通商業大廈十九樓及CV3-14、15、16及17號車位”合同。 |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5/04/11 |
| 第13/2005號行政命令, 調整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的軍事化人員、海關關員及澳門監獄獄警隊伍人員每月的增補性報酬。 |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5/04/11 |
| 第1/2005號法律, 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撫卹金及修改第1/2000號法律。 |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5/04/11 |
| 第36/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澳門國際機場南停機坪第二期建造工程之技術援助及品質控制”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5/04/06 |
| 第27/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中央圖書館及何東分館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5/04/06 |
| 第26/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演藝學院舞蹈學校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5/04/06 |
| 第25/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博物館行政大樓、澳門博物館大樓及觀音蓮花苑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5/04/06 |
| 第24/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大堂巷七號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5/04/06 |
| 第23/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大堂巷七號提供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5/04/06 |
| 第22/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一名教育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5/04/06 |
| 第21/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教育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5/04/06 |
| 第9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5/04/06 |
| 第9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法律改革辦公室”主任及副主任。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5/04/06 |
| 第3/2005號行政法規, 核准投資者、管理人員及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居留制度。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副刊, 2005/04/04 |
| 全體會議第3/2005號議決, 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5/04/04 |
| 全體會議第2/2005號議決, 通過其二零零四年度管理帳目及報告。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5/04/04 |
| 第9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人力資源統籌研究中心的預計存續期延長。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5/04/04 |
| 第92/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司法警察局福利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5/04/04 |
| 第9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禁止出口、再出口、轉口、轉船或運送多種物資到利比里亞,及由該地入口若干貨品。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5/04/04 |
| 第9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禁止出口、再出口、轉口、轉船或運送多種物資到科特迪瓦。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5/04/04 |
| 第89/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金融管理局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5/04/04 |
| 第88/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延長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的預計存續期。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5/04/04 |
| 第8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港務局暨水警稽查局福利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5/04/04 |
| 第86/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海關福利會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5/04/04 |
| 第8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衝紅燈偵測系統視像訊號傳送”服務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5/04/04 |
| 第8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向新聞局提供顧問服務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5/04/04 |
| 第12/2005號行政命令, 解除一名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法院法官的官職。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05/04/04 |
| 第35/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固體階段之營運及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5/03/30 |
| 第34/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青洲河邊馬路的土地。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5/03/30 |
| 第33/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路氹城東北面足球場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5/03/30 |
| 第32/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將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筷子基南灣的土地的批給所衍生的權利有償轉讓。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5/03/30 |
| 第20/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四星級的“金龍酒店”Hotel Dragão Dourado被確定聲明為具有旅遊用途。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5/03/30 |
| 第22/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 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司法警察局的自動化指掌紋識別系統(AFIS/APIS)保養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5/03/30 |
| 第21/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 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二零零 五年度司法警察局的Oracle軟件產品及Compaq伺服器的保養及技術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5/03/30 |
| 第45/200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合辦第七期博彩操作從業員培訓課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5/03/30 |
| 更正, 刊登於二零零五年三月九日第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第46/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的人員名單。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5/03/30 |
| 第8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續任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職務。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5/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