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務局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Assuntos de Justiça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Boletim Oficial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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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3/2007號法律, 道路交通法。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07/05/07
更正, 第21/2007號及第23/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39/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製作海關大樓額外填土設計及氹仔污水處理廠排水渠改道和新填海區整體基礎建設項目的修改設計”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38/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氹仔新碼頭擴建設計進行地質鑽探”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3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科學館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36/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建造VU3.3a大馬路、VU4.1大馬路和VU3.4大馬路(北段改建)的承攬工程的技術援助及品質控制”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35/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青洲海關浮動碼頭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34/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大樓及氣象雷達塔內升降機的保養服務合約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33/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編製“柯維納馬路道路交通整治建造計劃”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5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經濟局代局長,作為簽訂為經濟局提供廣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118/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評審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第11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署提供葡語系國家經貿情況專題報導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7/05/02
更正, 更正刊登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九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立法會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07/04/30
第1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二零零七/二零零八學年發放的大專助學金及津貼名額,以及由貸學金轉為獎學金的轉換名額。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07/04/30
第11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人力資源辦公室。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07/04/30
第11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建設發展辦公室的預計存續期延長。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07/04/30
第11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經第5/200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八月三十日第35/86/M號法令第十九條所指的Crf、Crg和Cri參數的數值。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07/04/30
第11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十二月十二日第40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07/04/30
第112/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審計署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07/04/30
第11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文化基金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07/04/30
第11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印務局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07/04/30
第10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澳門城市建設發展錄影製作計劃”服務的執行合同。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07/04/30
第32/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氹仔新碼頭的臨時設施的施工方案的製作”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第31/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廣播電視台主樓維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第30/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巴波沙大馬路行人天橋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第29/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編製“和樂大馬路公共停車場建造工程計劃”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第1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文化雜誌》中文版62,63,64及65期印刷工作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第49/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再分配本年度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與歐盟合作計劃”的款項。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第48/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擔任職務的澳門電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第6/200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六八年七月一日訂於倫敦、莫斯科和華盛頓共繕三份的《防止核武器蕃衍條約》的中文正式文本及葡文譯本。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第5/200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通過的有關中東局勢的第1701(2006)號決議。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第108/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署提供顧問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7/04/25
第28/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訂定漁業發展及援助計劃開始接受申請的日期。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7/04/23
第10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34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7/04/23
第18/2007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7/04/23
第10/2007號行政法規, 訂定關於處理聘用外地僱員申請的職權的變更。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7/04/23
第9/2007號行政法規, 訂定澳門駐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的組織。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7/04/23
第8/2007號行政法規, 修改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的名稱、人員制度及標誌。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7/04/23
第2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一幅現為路氹城大馬路(VU3.3)及路氹城圓形地的組成部分的地塊脫離澳門特別行政區公產,並作為無主土地納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私產,以及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批出一幅位於路氹填海區(路氹城)、路氹連貫公路西面及望德聖母灣大馬路南面的土地。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26/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新聞局辦公室裝修”工程附加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25/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24/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環境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代主席。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23/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科技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22/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燃料安全委員會主席及全職委員。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21/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20/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代局長。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19/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18/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電信管理局局長。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1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房屋局局長。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16/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郵政局局長。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15/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港務局局長。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14/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13/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12/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外港客運碼頭擴建”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1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文化雜誌》外文版21、22、23、24期分色印刷工作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1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博物館及觀音蓮花苑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11/200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身份證明局提供智能卡式身份證製作系統支援、回應處理維修保養服務及零件倉存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4/200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在馬尼拉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颱風委員會關於颱風委員會秘書處東道國協定》的中文正式文本及相應的葡文譯文。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10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作為購買車輛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10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正選成員及候補成員。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7/04/18
第10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澳門金融管理局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7/04/16
第10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樓宇維修無息貸款計劃規章》。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7/04/16
第17/2007號行政命令,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7/04/16
第2/2007號法律, 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7/04/16
第11/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第10/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第9/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第8/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及執行委員會一名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第7/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CAM)股東大會主席團主席。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第6/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CAM)監事會一名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第5/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CAM)董事會成員,並委任董事會主席及執行委員會主席,以及執行委員會一名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第29/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監獄獄長,作為簽訂為監獄外圍圍牆及男女倉區公共區域之油漆翻新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第28/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作為簽訂為司法警察局供應客車的公證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第4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再分配本年度項目為“經常轉移——公營部門——其他——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的款項。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第10/200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身份證明局提供資訊設備系統S/390軟件租賃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第9/200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身份證明局提供資訊設備系統S/390維修保養及支援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第8/200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身份證明局提供資訊設備系統AS/400維修保養服務(包括硬件維修保養及支援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第102/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07/04/11
第16/2007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副刊,
2007/04/09
全體會議第4/2007號議決, 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的第一補充預算。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7/04/09
全體會議第3/2007號議決, 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二零零六年度管理帳目及報告。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7/04/09
第15/2007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泰王國政府的航班協定修訂案。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7/04/09
第4/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澳門民航局局長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3/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簽署提供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大樓之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2/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關閘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管理及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1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 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修葺保齡球中心舖位為多功能室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1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保齡球中心舖位新加設冷氣設備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1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大炮台迴廊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1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二零零七年暑期活動報名工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1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供應二零零七年五月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期間蒸餾水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1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教育委員會一名委員的任期續期。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27/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提供空調系統清潔、維修及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10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退休基金會諮詢會成員。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10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CAM)的一名代表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9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澳門)有限公司的一名代表的委任續期。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98/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兼任方式委任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9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政府駐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深圳經濟特區福永港之間海上客運)的一名代表。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9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免除政府駐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的一名代表的職務,並委任另一名代表。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9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因工作需要,免除政府駐信德中旅船務管理(澳門)有限公司的一名代表的職務,並委任另一名代表。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第9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因工作需要,免除政府駐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代表的職務。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7/04/04
25/4/2026 15:49:51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