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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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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境外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之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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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制度委任境外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協調員。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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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澳門奧林匹克綜合體運動培訓中心計劃之可行性評估”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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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二等刑事偵查員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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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一等刑事偵查員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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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首席刑事偵查員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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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首席刑事偵查員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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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向司法警察局一名二等督察頒發卓越功績獎。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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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海關關長,作為簽訂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車輛購買民事責任保險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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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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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0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改善船廠巷及大興街排水系統工程之承攬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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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07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行政暨公職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行政暨公職局提供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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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00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通過的有關防擴散問題的第1737(2006)號決議。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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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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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刊登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2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0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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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取代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附件一。 |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0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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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婦女研究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0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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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007號行政命令,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副刊, 200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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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比厘喇馬忌士街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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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草地保養及護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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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學院院長,作為簽訂啟思樓擴建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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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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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為體育場館設置飲水機”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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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澳門奧林匹克游泳館改善座位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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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財政局常設基金的行政委員會成員的組成。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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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撥予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常設基金總金額。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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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該辦公室主任,作為簽署為設於政府總部的電力、音響、燈光及通訊系統提供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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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該辦公室主任,作為簽署為設於政府總部的空調系統提供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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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基金會監事會一名監事。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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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基金會監事會一名監事。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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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續任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一名全職委員。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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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兼任方式續任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一名委員。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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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兼任方式續任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一名委員。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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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一名委員。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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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基金會監事會主席。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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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兼任方式續任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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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委員及委任一名委員。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0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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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設計學學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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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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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百家樂法定規章》第十三條和第十七條。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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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修改《“娛樂場之戰”法定規章》第一條。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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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39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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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38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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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的預計存續期延長。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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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汽車及航海保障基金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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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07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28/2001號行政法規。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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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007號行政命令, 委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副刊, 200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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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07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綜合支援廳廳長及行政財政處處長。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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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07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審計局局長。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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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07號審計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授予助理審計長。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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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嘉獎該辦公室一名顧問。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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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撥予經濟局的常設基金總金額。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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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第17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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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訂立《興建和經營澳門批發市場的批給合同》第三十條第三款規定的預先許可訂立佔用及使用合同的權限和審批立約人資格的權限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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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核准地形測量學一般課程。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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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葡語國家研究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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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中國與歐洲比較研究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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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拉丁美洲研究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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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基金會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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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居屋貸款優惠基金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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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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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檢察長辦公室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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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境外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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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世界童軍運動成立一百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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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撤銷由第1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設立,並經第251/2002號及第31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作出修改的工作小組。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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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新建法院大樓圖則”編製服務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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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豁免新濠博亞博彩(澳門)股份有限公司繳納有關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所生利潤的所得補充稅。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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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一月二十四日第3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核准及執行的海關福利會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的開支預算中支出為“機械及設備”的經濟分類。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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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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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延長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的存續期。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0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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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007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副刊, 200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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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西灣大橋的管理及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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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公共戶外照明公眾諮詢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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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批准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島,鄰近菜園路及孫逸仙博士大馬路稱為TN20a地段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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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2007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解除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爹利仙拿姑娘街,無門牌號碼的土地的合同,以及將一幅為草蓆巷的組成部分的地塊脫離澳門特別行政區公產,並納入其私產作為無主土地。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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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提供圖書偵測防盜系統設備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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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00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局長,以便簽訂一份個人勞動合同。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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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一名以全職方式擔任澳門工業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委員會委員的人士的臨時定期委任續期。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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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調整撥予旅遊局的常設基金總金額。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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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0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一九六一年六月八日於布魯塞爾簽訂的《關於在展覽會、交易會、會議等事項中便利展出和需用物品進口的海關公約》的中文譯本。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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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0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通過的有關利比里亞及西非局勢的第1731(2006)號決議。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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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第二屆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培訓課程及實習的教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07/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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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007號行政命令, 許可澳門賽馬有限公司以摘要方式公佈二零零六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其中須指出營業結果淨值、資產總值、負債總值及資產淨值。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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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007號行政命令, 將“塔石青年中心”易名。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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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007號行政命令, 修改六月十四日第263/99/M號訓令。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20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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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多功能綜合集訓中心之初步概念設計”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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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大炮台迴廊提供升降機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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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文化諮詢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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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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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財政局局長。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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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數名學士為第二屆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培訓課程及實習的實習員。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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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公務員在澳門科學館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職務。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0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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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007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核准統計暨普查局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並將權限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局長,以確定須遵守彈性上下班的工作人員。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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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經營一個採用CDMA2000 1X EV-DO系統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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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經營一個採用WCDMA系統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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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建立及經營一個採用WCDMA系統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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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第20/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一)至(三)項所定的學費津貼金額。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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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樓宇維修基金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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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007號行政命令,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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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07號行政命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以便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馬來西亞馬六甲州馬六甲古城委員會在推廣澳門旅遊及文化方面的諒解備忘錄》。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0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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