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79/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 2025/09/22 | 
        
            | 第32/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 2025/02/24 | 
        
            | 第16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政府住宅單位轉移予其承租人章程》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 2023/10/30 | 
        
            | 第59/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 2022/03/30 | 
        
            | 第132/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 2021/09/20 | 
        
            | 第53/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 2021/03/29 | 
        
            | 第198/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 2020/09/28 | 
        
            | 第75/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 2020/03/23 | 
        
            | 第149/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單價。 | 2019/09/17 | 
        
            | 第42/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十二月三十日第56/83/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二款B)項所指為單位評估之目的將在公式內使用的每平方米的單價。 | 2019/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