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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公報》編號: |
|---|---|
| 第33/91/M號訓令, 批准一市民設立及使用海上流動服務站事宜。 |
《公報》第7期, 1991/02/18 |
| 第22/SATOP/91號批示, 關於委任澳門民航局副主席事宜。 |
《公報》第7期, 1991/02/18 |
| 第21/SATOP/91號批示, 關於委任澳門民航局主席事宜。 |
《公報》第7期, 1991/02/18 |
| 第14/91/M號法令, 撤銷十二月三十一日第60/86/M號法令第七條C項(公眾服務暨諮詢中心活動範圍)。 |
《公報》第7期, 1991/02/18 |
| 第13/91/M號法令, 關於訂定違反商業場所、事務所及服務場所之工作衛生暨安全總章程罰則事宜。 |
《公報》第7期, 1991/02/18 |
| 第6/SAS/91號批示, 關於學歷及減少服務時間作為考升區長及副區長之准考條件。 |
《公報》第7期, 1991/02/18 |
| 第2/SAJAA/91號批示, 關於轉授若干職權予司法事務司司長事宜。 |
《公報》第7期, 1991/02/18 |
| 第37/GM/91號批示, 關於給予公眾服務暨諮詢中心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36/GM/91號批示, 關於給予博彩監察暨協調司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35/GM/91號批示, 關於給予行政暨公職司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34/GM/91號批示, 關於給予法律繙譯室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33/GM/91號批示, 關於給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台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32/GM/91號批示, 關於給予中葡聯絡小組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32/91/M號訓令, 關於授權予教育司司長簽訂供應各中葡學校食堂各類物品。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31/GM/91號批示, 關於訂定一九九一/九二年度葡國日、賈梅士暨葡僑日籌備委員會組織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31/91/M號訓令, 總督授權予工務暨運輸政務司授權予澳門民航局事宜--撤銷十月三日第一九二/九○/M號訓令第一條一款j項條文。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30/GM/91號批示, 關於訂定澳門基金會對高等教育職權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30/91/M號訓令, 核准及實施澳門政府船廠一九九一經濟年度專有預算。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29/91/M號訓令, 核准澳門市政廳一九九一經濟年度平常預算。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29/GM/91號批示, 關於委任工務暨運輸政務司為護理總督,任期由本月十七日至二十五日。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28/GM/91號批示, 關於修訂十月二日第114/GM/89號批示第一及三條條文事宜(更改法律改革辦公室之名稱)。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28/91/M號訓令, 核准及實施社會工作司一九九一經濟年度專有預算。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27/GM/91號批示, 關於給予澳門駐里斯本聯絡處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12/91/M號法令, 關於修訂四月五日第28/88/M號法令第三、六、七及八條條文(博彩監察暨協調司組織章程)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7/SAS/91號批示, 授權予保安部隊事務司司長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5/IASM/91號批示, 關於轉授予本司組織、資源管理暨資訊廳廳長職權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5/SAS/91號批示, 關於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司司長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4/IASM/91號批示, 關於授權予本司研究暨計劃廳廳長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2/SAS/91號批示, 按照十月三十日第三八/SAS/九○號批示修訂十月二十二日第三一/SAS/九○號批示之授權延續事宜--撤銷十月二十二日第三三及三四/SAS/九○號批示。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1/CHCSJ/91號批示, 關於轉授予仁伯爵綜合醫院籌設委員會委員若干權限之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1/GAL/91號批示, 關於更換常備基金管理委員會一名事宜。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1/91號批示, 把若干權限轉授予仁伯爵綜合醫院籌設委員會的委員。 |
《公報》第6期, 1991/02/11 |
| 第27/91/M號訓令, 關於核准「葡京找換有限公司」事宜。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26/91/M號訓令, 關於核准Granito e Marme Celestino,Limitada 安裝及使用一固定衛星無線電通訊網。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26/GM/91號批示, 關於調整過渡期事務委員會組織。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25/91/M號訓令, 關於核准並實施澳門體育總署一九九一經濟年度專有預算。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25/GM/91號批示, 訂定給予土地委員會成員每月薪酬總額。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24/GM/91號批示, 關於撤銷十一月八日第一二六/GM/八九號批示設立之路環衛生堆填區修復計劃小組。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24/91/M號訓令, 關於核准澳門體育總署一九九○經濟年度第三追加預算。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23/91/M號訓令, 關於核准並實施學生福利基金一九九一經濟年度專有預算。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22/GM/91號批示, 關於委任澳門電力有限公司監事會一名主席事宜。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21/GM/91號批示, 關於給予澳門身份證明司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20/GM/91號批示, 關於給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司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19/GM/91號批示, 關於給予教育司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18/GM/91號批示, 關於給予法律改革辦公室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17/SASAS/91號批示, 關於一名衛生司副司長終止其委任。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17/GM/91號批示, 關於給予建設計劃協調司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16/GM/91號批示, 關於給予工務暨運輸政務司辦公室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15/GM/91號批示, 關於給予衛生暨社會事務政務司辦公室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11/91/M號法令,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10/91/M號法令, 撤銷澳門國際機場辦公室,成立澳門民航局(AACM)--撤銷十一月廿三日第109/GM/87號批示。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5/DSS/91號批示, 關於轉授予本司領導人員若干職權。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3/SATOP/91號批示, 關於委任港口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本地區委員一名。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1/GML/91號批示, 關於轉授予本辦公室助理協調員若干職權。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1/SAJAA/91號批示, 關於委任司法事務司司長事宜。 |
《公報》第5期, 1991/02/04 |
| 第23/GM/91號批示, 委派地區選舉委員會秘書。 |
《公報》第4期, 副刊, 1991/01/31 |
| 第22/91/M號訓令, 把若干權限授予保安政務司。廢止十月三日第195/90/M號訓令和十月二十二日第210/90/M號訓令。 |
《公報》第4期, 副刊, 1991/01/31 |
| 第9/91/M號法令, 規範私人公證員之培訓課程. |
《公報》第4期, 副刊, 1991/01/31 |
| 第21/91/M號訓令, 關於通過及執行一九九一經濟年度澳門政府印刷署專有預算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20/91/M號訓令, 關於核准九月二十七日第九零/八八/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所指之徵稅表(因批准社會設備而由社會工作司征收之稅項)事宜--撤銷九月二十七日第一六七/八八/M號訓令。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9/91/M號訓令, 關於核准澳門公職人員福利會提供補充社會資助規章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8/91/M號訓令, 關於修改八月十日第一四四/八五/M號訓令核准之工作意外保險費之收費表第一條之條文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7/91/M號訓令, 關於調整三月十四日第六一/八八/M號訓令訂定之澳門市政廳交通科征收稅項的收費表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6/91/M號訓令, 關於在衛生司人員編制內增加第一職等護理人員七缺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5/91/M號訓令, 關於替代司法事務司人員編制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4/91/M號訓令, 關於核准郵件收費表事宜--分別撤銷十二月二十八日及四月二十六日第一七○/八七/M號及七九/八八/M號訓令。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4/GM/91號批示, 關於核准大西洋銀行澳門分行公積金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3/GM/91號批示, 關於分配予經濟司一筆常設基金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3/91/M號訓令, 關於核准及執行一九九一經濟年度澳門文化司署之專有預算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2/91/M號訓令, 關於核准及執行一九九一經濟年度澳門退休恤金基金會之專有預算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2/SASAS/91號批示, 關於訂定仁伯爵綜合醫院醫療委員會及護理委員會每次出席費之金額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2/GM/91號批示, 關於分配予司法警察司一筆常設基金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1/GM/91號批示, 關於分配予司法暨市政政務司辦公室一筆常設基金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1/91/M號訓令, 關於出版登記規章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0/GM/91號批示, 關於分配予過渡期事務政務司辦公室一筆常設基金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10/91/M號訓令, 關於特別發行「羊年」郵票及小全張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9/GM/91號批示, 關於分配予教育暨中央行政政務司辦公室一筆常設基金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8/GM/91號批示, 關於設立一委員會,以訂定政府在一九九一年可能購置車輛之價格、容積及馬力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8/91/M號法令, 關於更改投考地區保安服務一般或專業職程對應考人體能及健康狀況的要求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7/GM/91號批示, 關於委任法律改革辦公室一名副主任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7/91/M號法令, 關於修改九月二十七日第90/88/M號法令第六、二十一及二十六條(由澳門社會工作司准許之社會設備所應遵之一般條件)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6/91/M號法令, 關於撤銷澳門保安部隊司令部以及設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司事宜--若干撤銷。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6/91號批示, 把權限授予衛生司有關的主管人員。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6/DSS/91號批示, 把若干權限授予有關的主管人員。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5/91/M號法令, 關於販賣及使用麻醉藥品及精神病藥品視為刑事行為以及提倡反吸毒措施事宜──若干撤銷。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4/91/M號法令, 關於管制已撤銷社會復原中心人員職能的轉移、人員的過渡及分配事宜--分別撤銷五月一日及三月八日第一五∕八二∕M號法令及第四二∕八二∕M號訓令。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3/91/M號法令, 關於聲明「東方葡萄牙學會」具行政公共利益。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2/SAEAC/91號批示, 關於將職權轉授予體育總署署長,以簽訂租賃「新利」大廈地下之合約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2/GM/91號批示, 關於分配予總督辦公室一筆常設基金事宜。 |
《公報》第4期, 1991/01/28 |
| 第9/91/M號訓令, 關於二月二十八日第三三/七八/M號訓令所指之助學金金額在一九九○-一九九一學年度訂定為一千二百元--撤銷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二一九/八九/M號訓令事宜。 |
《公報》第3期, 1991/01/21 |
| 第8/91/M號訓令, 關於委任地區選舉委員會委員事宜。 |
《公報》第3期, 1991/01/21 |
| 第6/GM/91號批示, 關於分配一筆常設基金予財政司事宜。 |
《公報》第3期, 1991/01/21 |
| 第3/SASAS/91號批示, 關於將衛生司司長之職權再轉授事宜。 |
《公報》第3期, 1991/01/21 |
| 第2/SASAS/91號批示, 關於再轉職權予仁伯爵綜合醫院籌設委員會主席事宜。 |
《公報》第3期, 1991/01/21 |
| 第1/SAEAC/91號批示, 關於訂定報考中學各課程學科考試之期限以及考試日期事宜。 |
《公報》第3期, 1991/01/21 |
| 第1/GM/91號批示, 關於分配一筆常設基金予經濟事務政務司辦公室事宜。 |
《公報》第3期, 1991/01/21 |
| 第7/91/M號訓令, 關於按照都市建築總章程之規定調整各項徵稅事宜--撤銷八月二十一日之第一五○/八五/M號訓令。 |
《公報》第2期, 1991/01/14 |
| 第6/91/M號訓令, 關於訂定一九九○年各商業銀行、離岸銀行、財務公司、銀號及找換店之稽查稅計算百分率為0.3%事宜。 |
《公報》第2期, 1991/01/14 |
| 第5/GM/91號批示, 關於令文化委員會之組成符合現時情况事宜。 |
《公報》第2期, 1991/01/14 |
| 第5/91/M號訓令, 關於為立法會增選立法議員之直接選舉劃分澳門選區事宜。 |
《公報》第2期, 199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