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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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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文化基金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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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廉政公署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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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淮並執行印務局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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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開設公共行政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及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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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深圳經濟特區(福永港)之間的海上客運服務營運批給合同公證書的簽署人。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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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統計暨普查局代局長,作為簽訂有關為該局設施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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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准許更正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前Repartição Provincial dos Serviços de Finanças簽訂的簡單交換合同公證書。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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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鄰近青洲的港務局新設施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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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作為簽訂文化中心廣場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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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教育暨青年局局長,為期一年。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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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公布於十二月六日第四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06/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0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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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關於司法互助請求的通報程序法中所指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接收中央人民政府書面知會的時限。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副刊, 200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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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衛生局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0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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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澳門金融管理局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0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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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港務局暨水警稽查局福利會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0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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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消費者委員會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0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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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司法警察局福利會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0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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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02號行政命令, 任命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0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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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02號行政命令, 修改經四月一日第83/96/M號訓令核准並經七月二十一日第173/97/M號訓令修改的《酒店業及同類行業規章》。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0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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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02號法律, 訂定司法互助請求的通報程序法。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0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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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委員會第2/2002號決議, 執行澳門特別行區立法會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0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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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通過受第1343(2001)號決議第7段所規定措施影響的人員的更新名單。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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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理工學院院長,作為簽訂“中土大廈”A11到P11、A12到P12、A13到P13、A14到P14的裝修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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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轄下澳門博物館及觀音蓮花苑提供保安服務的合約的簽署人。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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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理工學院院長,作為簽訂租賃「中土大廈」A11到P11、A12到P12、A13到P13、A14到P14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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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旅遊基金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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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檢察長辦公室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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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社會重返基金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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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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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澳門公共行政福利基金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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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學生福利基金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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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並執行工商業發展基金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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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249/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四款(七)項。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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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VT0馬路與NR3回旋處間之VU3.1馬路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的執行合同。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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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02號行政命令, 任命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副刊, 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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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02號行政命令, 修改經六月十二日第171/95/M號訓令修訂的十月三十日第218/90/M號訓令所核准的《內港重整計劃》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三條。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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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02號行政命令, 訂定獲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的銀行二零零一年度的監察費。 |
《公報》第8期, 第一組, 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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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行政委員會一名成員。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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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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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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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巴士度街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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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任命一名學士為二○○五年澳門東亞運動會諮詢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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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消防局福利會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0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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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中土大廈」A11到P11、A12到P12、A13到P13、A14到P14單元的租賃合同。 |
《公報》第7期, 第一組, 200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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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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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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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土地工務運輸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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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大型建設協調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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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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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旅遊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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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司法警察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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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給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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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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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經濟委員會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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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勞工暨就業局——職業培訓中心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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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財政局——公物管理廳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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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勞工暨就業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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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博彩監察暨協調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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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統計暨普查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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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財政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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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十月十五日第1267(1999)號決議和十二月十九日第1333(2000)號決議所規定的被認定與塔利班和/或烏薩馬‧本‧拉丹有聯繫的個人及/或實體的新名單。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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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經濟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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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通過的第1385(2001)號關於塞拉利昂局勢:鑽石制裁的決議。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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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國際法事務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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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二五年六月五日訂於日內瓦的國際勞工組織第十九號《本國工人與外國工人關於事故賠償的同等待遇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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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法務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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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二五年六月十日訂於日內瓦的國際勞工組織第十八號《工人的職業疾病賠償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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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二五年六月十日訂於日內瓦的國際勞工組織第十七號《工人的意外事故賠償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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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身份證明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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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行政暨公職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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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訂於日內瓦的國際勞工組織第十四號《工業企業中實行每周休息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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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港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有關黑沙海灘侵蝕和恢復原狀研究的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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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新聞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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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訂於華盛頓的國際勞工組織第六號《在工業中僱傭年輕人夜間工作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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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警察總局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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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訂於華盛頓的國際勞工組織第一號《限定工業企業中一天工作八小時和一周工作四十八小時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擔當事國責任的通知書。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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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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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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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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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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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0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給予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公報》第7期, 第二組, 200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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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三個臨時判給事宜。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副刊,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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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郵政局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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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審計署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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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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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澳門大學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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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發行並流通以「聖保祿大教堂奠基四百週年紀念」為題,屬特別發行的郵票。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副刊,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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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大學增設助理圖書館館長一職,相當於處長級職位。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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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02號行政法規, 更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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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02號行政命令, 任命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副2刊,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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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02號法律, 修改第6/96/M號法律。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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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公佈於十二月二十一日第51/2001期《公報》第一組的第264/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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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02號行政命令, 將“匯業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改名為“匯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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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公佈於十二月二十一日第51/2001期《公報》第一組的第262/2001號、第263/2001號、第266/2001號及第26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
《公報》第6期, 第一組,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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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環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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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體育委員會委員,為期兩年。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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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關於設立一個工作小組。該小組直接按照運輸工務司司長的指示工作,以便就從事用電設施和升降機、扶手電梯與旋轉電梯的安裝及維修從業員所應具備之培訓與資格及其審核和認證的形式進行研究,制定建議書。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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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00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臨時海島市政局聲明捨棄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及無償方式批出,位於路環、鄰近九澳村路的土地的批給。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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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三一年三月十九日於日內瓦簽署的《支票印花稅法公約》(及其議定書)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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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00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九三一年三月十九日於日內瓦簽署的《解決支票若干法律抵觸公約》(及其議定書)的締約國作出的有關將該公約繼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通知書。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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