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公報》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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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一名管理委員會委員及多名附屬單位主管。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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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多名附屬單位主管。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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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管理委員會兩名副主席及多名委員。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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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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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債權保障基金, 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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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民政總署“資助審批委員會”。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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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通告一則,關於任命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為飲食/飲料場所檢查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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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授予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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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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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副校長。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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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呂志和書院副院長兼輔導主任以及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所所長。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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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車輛處處長及多名職務主管。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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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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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辦公室,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副主任。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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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通告一則,關於修改第6/PCA/2015號批示附表II及附表III所載有關財產及採購處的主管人員。 |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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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貓基金, 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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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通告一則,關於將主持一名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另一名副校長。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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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多個委員會。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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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 “澳門駐葡萄牙旅遊推廣暨諮詢中心”協調員。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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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並轉授予少年感化院院長。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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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 將若干職權轉授及授予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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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及水務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港口管理廳廳長及海事博物館館長。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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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通告一則,關於將主持一名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另一名副校長。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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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代副局長及兩名廳長。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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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務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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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務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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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通告一則,關於將若干職權授予呂志和書院院長。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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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職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及行政及財政處處長。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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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通告一則,關於將主持一名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授予另一名副校長。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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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多名人員。 |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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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明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旅行證件廳廳長、刑事紀錄處處長及行政暨財政處處長。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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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工務運輸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副局長及監察處處長。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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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工務運輸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副局長。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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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多名人員。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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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通告一則,關於更改工商管理學院院長轉授權予副院長的生效日期。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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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財務管理處代處長。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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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學院,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圖書館館長及資訊中心主任。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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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兩名執行委員。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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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通告一則,關於修改第06/PCA/2015號批示的附表II及附表IV。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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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基金, 通告一則,第003/PCA/FIC/2015號批示及004/PCA/FIC/2015號批示。 |
《公報》第33期, 第二組, 20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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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局, 通告一則,關於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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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主持一名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轉授予中華醫藥研究院院長。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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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通告一則,第12/PCA/2015號批示及第4/VPL/2015號批示。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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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主持多名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轉授予科技學院院長及社會科學學院院長。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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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及授予多名人員。 |
《公報》第31期, 第二組, 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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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主持一名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轉授予中華醫藥研究院院長。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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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明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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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發展基金, 將若干權限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及體育發展局行政財政處處長。 |
《公報》第29期, 第二組, 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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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主持一名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轉授予法學院院長。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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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並轉授予法律草擬廳廳長。 |
《公報》第28期, 第二組, 201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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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基金,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行政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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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暨普查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三名廳長。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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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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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通告一則,關於行政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第59/2014、18/2015、19/2015及22/2015號(摘錄)。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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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暨普查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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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工務運輸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一名副局長,一名代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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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 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授權決議。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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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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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多名人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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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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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及水務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代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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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三名副局長及多名人員。 |
《公報》第23期, 第二組, 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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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代副局長以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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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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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多名人士。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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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多名成員。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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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行政財政處處長。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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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政策研究室,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副主任。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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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主持一名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轉授予科技學院院長。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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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副局長及多名廳長。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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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明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一名廳長及兩名處長。 |
《公報》第21期, 第二組,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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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予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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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監獄,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人力資源處處長及財政及財產處處長。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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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廳長。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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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學院,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該學院副院長及多名人員。 |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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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副校長。 |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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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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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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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主持三個博士論文答辯典試委員會的權力轉授予三名院長。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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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及行政管理廳廳長。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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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主席。 |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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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副局長、代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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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通告一則,關於修改第06/PCA/2015號批示的附表II。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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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務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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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並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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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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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海關行政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15期, 第二組, 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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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司法警察局兩名副局長。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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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明局, 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代副局長及兩名廳長。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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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發展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兩名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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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多名主管。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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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食品安全中心部長。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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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多名主管。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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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基金, 通告一則,關於將若干權限授予及轉授予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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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大學, 將若干職權轉授予會計處代處長及法律事務及行政效率處處長。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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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局各廳長。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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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該局兩名副局長。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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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 將若干職權授予多名人員。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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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監獄, 將若干職權授予及轉授予副獄長和組織、資訊及資源管理廳廳長。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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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該局副局長、代副局長及多名主管。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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