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正, 第44/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的葡文文本。 |
2011/10/19 |
| 第40/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路環島,鄰近石排灣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
2011/09/28 |
| 第43/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有償方式將一幅位於澳門半島肥利喇亞美打大馬路及和隆街的土地的利用權讓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並以租賃制度批出該土地和毗鄰一幅地塊,以便合併及共同利用。 |
2011/09/28 |
| 第44/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以租賃制度及免除公開競投方式,將一幅位於氹仔島,鄰近美副將馬路,名為“TN27”地段的土地,連同其上所建的經濟房屋綜合體的住宅獨立單位的所有權批給房屋局。 |
2011/09/28 |
| 第38/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美副將大馬路的土地的批給。 |
2011/09/21 |
| 第34/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比厘喇馬忌士街的土地的批給。 |
2011/08/31 |
| 第36/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鄰近馬場坊永寧街的土地的批給。 |
2011/08/31 |
| 第33/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位於澳門半島沙梨頭海邊街的土地的批給。 |
2011/08/31 |
| 第35/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宣告解除一幅位於澳門半島馬統領巷的土地的修改批給合同。 |
2011/08/31 |
| 第31/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分別將兩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澳門半島,紅窗門街及高地里的土地的所有權,及將兩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位於澳門半島,高地里的土地的利用權讓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並以租賃制度批出該土地中兩幅地塊和毗鄰的一幅地塊,以便合併組成一幅地段,用作興建一幢住宅及商業用途的樓宇。 |
2011/0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