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2/79/M號訓令, 將工務暨運輸廳、郵電廳、氣象台、輔助暨發展辦公室和澳門地圖繪制研究委員會的執行職能授予工務交通司。 |
1979/03/05 |
| 第212/78/M號訓令, 授予工務交通司關於二月二十三日第四/七四號省令所載有關都市美化審查委員會之執行性職務。 |
1978/12/23 |
| 第97/77/M號訓令, 授權工務司執行工務交通技術委員會主席之職務。 |
1977/08/06 |
| 第180/76/M號訓令, 授權工務交通司除八月廿四日第一四八/七六/M號訓令所指職務外,並擔任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四六九/七二號國令所指工務交通委員會主席之職。 |
1976/11/13 |
| 第162/76/M號訓令, 授權工務交通司除八月二十四日第一四八/七六/M號訓令所指職務外,並兼任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四九六/七二號國令所指工務交通省級委員會主席之職。 |
1976/09/25 |
| 第60/76號訓令, 著將工務運輸廳、郵電廳、氣象台、輔導發展處及繪圖研究委員會之執行權授給工務交通司。 |
1976/03/17 |
| 第105/GM/99號批示, 委任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一名法學士,作為執行「設計/建築路氹連貫公路綠化區十二生肖雕塑」承攬工程合同之負責公證之官員。 |
1999/07/28 |
| 第104/GM/99號批示, 委任運輸暨工務司辦公室一名法學士,作為執行「路環警署附屬建築物」承攬工程合同之負責公證之官員。 |
1999/07/28 |
| 第56/GM/98號批示, 委任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辦公室一名法律顧問,作為建造「路氹--小橫琴高架橋」承攬工程之統籌及監督合同之公證官員。 |
1998/07/22 |
| 第4/GM/98號批示, 給予大型基建協調辦公室一常設基金。 |
1998/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