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17/99/M號訓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暨工務政務司,作為續訂經營外港客運碼頭特許合同之公證書之簽署人` |
1999/12/06 |
| 第436/99/M號訓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暨工務政務司,作為港澳海上客運服務營運特許合同之公證書之簽署人。 |
1999/11/22 |
| 第433/99/M號訓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暨工務政務司,作為數份公證書之簽署人。 |
1999/11/22 |
| 第431/99/M號訓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暨工務政務司,作為修訂公共電訊服務特許合同之公證書之簽署人。 |
1999/11/22 |
| 第336/99/M號訓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暨工務政務司,作為經營澳門(外港)與香港之間海上客運服務之特許合同之簽署人。 |
1999/09/13 |
| 第310/99/M號訓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暨工務政司,作為續訂澳門地區垃圾焚化中心特許經營合同之公證書之簽署人。 |
1999/08/09 |
| 第84/99/M號訓令, 將若干權限授予運輸暨工務政務司,作為訂立澳門污水處理廠、路環污水處理廠、氹仔污水處理廠及搬運和清理固體廢料之特許合同之簽署人。 |
1999/03/22 |
| 第163/98/M號訓令,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暨工務政務司,以便其代表本地區作為有關修改經營外港新客運碼頭特許合同第五條之公證書之簽署人。 |
1998/07/13 |
| 第87/97/M號訓令, 將總督在澳門文化中心辦公室執行職能方面之本身權限授予運輸暨工務政務司。 |
1997/04/14 |
| 第259/96/M號訓令, 將若干權限授予運輸暨工務政務司。 |
1996/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