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務局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Assuntos de Justiça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Boletim Oficial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旅遊基金

相關類別

該類別的相關法規

摘要 日期 ▼

被廢止/不生效

第28/94/M號法令, 已廢止 - 通過旅遊基金架構及運作--若干廢止。 1994/06/06

相關內容

法規分類
摘要 日期 ▼
第142/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馬來西亞及泰國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2006/12/29
第143/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法國及德語系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2006/12/29
第145/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位於澳門耶穌會紀念廣場2至6號樓宇的附註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2006/12/29
第140/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韓國及日本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2006/12/29
第146/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 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和圖片且每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報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上刊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06/12/29
第121/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及在廣州“南方都市報”刊登關於澳門旅遊業推廣宣傳的文字資料及圖片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06/12/27
第125/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關於使用澳門國際機場兩個指定地方以推廣及發展旅遊活動之合同的簽署人。 2006/12/27
更正, 刊登在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第三十四期第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有關第75/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中文及葡文文本。 2006/12/27
第74/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第十八屆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使用的煙花物料、炮筒及有關設備的運輸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06/08/23
第75/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宣傳推廣澳門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2006/08/23

政府機關批示摘錄,通告及公告

事項分類
摘要 日期 ▼
《公報》編號: 51, 第二組, 將若干權限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2017/12/21
《公報》編號: 43, 第二組, 二零一七年第三季度的資助名單。 2017/10/25
《公報》編號: 42,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17/10/18
《公報》編號: 41,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17/10/11
《公報》編號: 38,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17/09/20
《公報》編號: 36,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17/09/06
《公報》編號: 33,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17/08/16
《公報》編號: 31, 第二組, 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度的資助名單。 2017/08/02
《公報》編號: 28,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17/07/12
《公報》編號: 27, 第二組, 批示摘錄一份。 2017/07/05

資料

監督 經濟財政司司長
4/1/2026 0:57:25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