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2025號法律, 修改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 | 2025/06/23 | 
        
            | 第32/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特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可自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進口的供個人自用或消費的貨物表。 | 2024/02/26 | 
        
            | 第45/2022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28/2003號行政法規《對外貿易活動規章》。 | 2022/10/17 | 
        
            | 第18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在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所指的附件二的表A(出口表)及表B(進口表)中分別增加載於本批示的附件的若干貨物。 | 2022/10/17 | 
        
            | 第15/2022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40/2004號行政法規《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 | 2022/04/04 | 
        
            | 第35/2021號行政命令, 設立青茂出入境事務站。 | 2021/09/06 | 
        
            | 第32/2020號行政命令, 設立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出入境事務站。 | 2020/08/17 | 
        
            | 第14/2018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3/2006號行政法規《車輛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陸路邊境的監管》。 | 2018/07/30 | 
        
            | 第22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正式語文及英文的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申報書表格的式樣。 | 2017/07/17 | 
        
            | 第22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雙線通道系統。 | 2017/07/17 | 
        
            | 第22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為實現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申報義務的目的指定金額。 | 2017/07/17 | 
        
            | 第68/2017號行政命令, 在氹仔客運碼頭設立出入境事務站。 | 2017/05/29 | 
        
            | 第20/2016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29/2003號行政法規《產地來源證明規章》。 | 2016/07/18 | 
        
            | 第19/2016號行政法規, 修改第28/2003號行政法規《對外貿易活動規章》。 | 2016/07/18 | 
        
            | 第3/2016號法律, 修改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 | 2016/07/04 | 
        
            | 第23/2015號行政命令, 在路環碼頭設立出入境事務站。 | 2015/06/01 | 
        
            | 第107/2014號行政命令, 修改第45/2006號行政命令。 | 2014/12/15 | 
        
            | 第17/2009號法律, 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 | 2009/08/10 | 
        
            | 第7/2008號行政命令, 在內港客運碼頭內設立出入境事務站及撤銷內港14號碼頭內的出入境事務站。 | 2008/02/19 | 
        
            | 第45/2006號行政命令, 在珠澳跨境工業區設一出入境站及關口。 | 2006/10/16 | 
        
            | 第3/2006號行政法規, 設立監管車輛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陸路邊境的制度。 | 2006/02/20 | 
        
            | 第40/2004號行政法規, 規定由民政總署對貨物進行的衛生檢疫及植物檢疫 | 2004/12/22 | 
        
            | 第224/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發出產地來源證的手續費金額,並指定獲撥給手續費收入的專門實體 | 2003/09/22 | 
        
            | 第29/2003號行政法規, 《產地來源證明規章》 | 2003/09/15 | 
        
            | 第28/2003號行政法規, 《對外貿易活動規章》 | 2003/09/15 | 
        
            | 第7/2003號法律, 對外貿易法——若干廢止 | 2003/06/23 | 
        
            | 第3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命令開放澳門特別行政區一個新邊境站-路氹城邊檢站。 | 200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