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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公報》編號: |
|---|---|
| 第10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文化產業基金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 |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20/11/30 |
| 第10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多名素質評鑑專家組成員。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0/11/25 |
| 第10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認知與腦科學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腦功能成像設備平台、綜合行為觀察設備平台及腦部干預設備平台——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0/11/25 |
| 第10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認知與腦科學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腦功能成像設備平台、綜合行為觀察設備平台及腦部干預設備平台——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0/11/25 |
| 第10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智慧城市物聯網國家重點實驗室供應及安裝用於城市大數據與智能技術及城市公共安全與災害防治研究之實驗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0/11/25 |
| 第10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質子轉移反應飛行時間質譜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0/11/25 |
| 第10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根據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在石敢當行臺、三聖廟(九澳)、加思欄後新馬路2號房屋、九澳聖母村(原痳瘋院舍及康樂室舊址)的評定程序中訂定臨時緩衝區。 |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20/11/23 |
| 第10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多名高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0/11/18 |
| 第10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及續任多名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以及委任該委員會秘書長。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0/11/18 |
| 第9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健康城市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0/11/18 |
| 第9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一名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11/11 |
| 第9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W33及W34住宿式書院加建層建造工程編製計劃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0/11/11 |
| 第9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更改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收費表及呼吸防護口罩收費表。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20/11/09 |
| 第9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生物標誌物樣本制備及檢測之實驗設備——採購項目清單(四)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0/11/04 |
| 第9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生物標誌物樣本制備及檢測之實驗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三)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0/11/04 |
| 第9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生物標誌物樣本制備及檢測之實驗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0/11/04 |
| 第9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環境化學分析與綜合評估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三)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0/10/21 |
| 第9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環境化學分析與綜合評估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0/10/21 |
| 第9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環境化學分析與綜合評估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0/10/21 |
| 第8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微電子研究院供應及安裝先進鰭式場效電晶體工藝模擬系統及網絡架構——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0/10/21 |
| 第8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微電子研究院供應及安裝先進鰭式場效電晶體工藝模擬系統及網絡架構——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0/10/21 |
| 第8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兩名澳門城市大學代表為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0/10/21 |
| 第8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0/10/14 |
| 第8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微電子研究院供應及安裝柔性電子開發平台和高性能通信測試系統——採購項目清單(三)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0/10/14 |
| 第8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微電子研究院供應及安裝柔性電子開發平台和高性能通信測試系統——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0/10/14 |
| 第8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微電子研究院供應及安裝柔性電子開發平台和高性能通信測試系統——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0/10/14 |
| 第8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及委任多名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20/09/30 |
| 第8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理工學院院長,作為簽訂“澳門理工學院總部新圖書館及辦公樓連停車場興建工程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20/09/23 |
| 第8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高等物理及應用化學教學儀器——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20/09/23 |
| 第7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高等物理及應用化學教學儀器——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20/09/23 |
| 第7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供應及安裝綠色能源測試平台及納米材料表徵系統——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20/09/23 |
| 第7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供應及安裝綠色能源測試平台及納米材料表徵系統——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20/09/23 |
| 第7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國際款待與旅遊業管理學士學位課程(英文學制)的名稱為國際旅遊與酒店管理學士學位課程(英文學制)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2020/09/07 |
| 第7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獎勵評審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20/09/02 |
| 第7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名稱為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2020/08/31 |
| 第7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及委任多名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20/08/26 |
| 第7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國際款待與旅遊業管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名稱為國際旅遊與酒店管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20/08/24 |
| 第7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社會工作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名稱為社會工作學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20/08/24 |
| 第7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高等教育局代局長。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20/08/19 |
| 第6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理工學院院長,作為簽訂「澳門理工學院總部新圖書館及辦公樓連停車場興建工程——質量控制服務(機電)」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20/08/19 |
| 第6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理工學院院長,作為簽訂「澳門理工學院總部新圖書館及辦公樓連停車場興建工程——質量控制服務(土建)」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20/08/19 |
| 第6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多名人士及私人機構的領導為禁毒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20/08/19 |
| 第6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一名代表擔任禁毒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20/08/19 |
| 第6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於西班牙馬德里的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擔任職務。 |
《公報》第34期, 第二組, 2020/08/19 |
| 第6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旅遊局人員彈性工作時間規章。 |
《公報》第33期, 第一組, 2020/08/17 |
| 第6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更改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收費表。 |
《公報》第32期, 第一組, 2020/08/10 |
| 第6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文化局代表為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
《公報》第32期, 第二組, 2020/08/05 |
| 第6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校在熱帶氣旋、暴雨及特殊天氣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 |
《公報》第31期, 第一組, 2020/08/03 |
| 第5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理工學院學位證書式樣。 |
《公報》第30期, 第一組, 2020/07/27 |
| 第6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高等教育局局長,作為簽訂《設施借用續期協議書》及其組成部分《大學發展績效指標協定》的簽署人。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20/07/22 |
| 第5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社會工作局局長。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20/07/22 |
| 第5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醫務委員會秘書長。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20/07/22 |
| 第5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及續任多名醫務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30期, 第二組, 2020/07/22 |
| 第5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大專助學金發放規章》各類助學金名額、金額及家團每月總收入上限。 |
《公報》第27期, 第一組, 2020/07/06 |
| 第5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文化局副局長。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20/07/01 |
| 第5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澳門旅遊學院副院長。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20/07/01 |
| 第5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為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27期, 第二組, 2020/07/01 |
| 第5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衛生局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及呼吸防護口罩收費表。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20/06/29 |
| 第5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法律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26期, 第一組, 2020/06/29 |
| 第4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及委任兩名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26期, 第二組, 2020/06/24 |
| 第4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廢止第106/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及第42/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公報》第25期, 第一組, 2020/06/22 |
| 第4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社會工作局副局長。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20/06/17 |
| 第4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社會工作局局長。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20/06/17 |
| 第4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青年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
《公報》第25期, 第二組, 2020/06/17 |
| 第4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長者事務委員會的委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20/06/10 |
| 第4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及委任慢性病防制委員會成員以及續任一名秘書長。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20/05/27 |
| 第4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衛生局專責公證員。 |
《公報》第22期, 第二組, 2020/05/27 |
| 第4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一般行政檔案的最終用途指引》。 |
《公報》第21期, 第一組, 2020/05/25 |
| 第3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成員的職務。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20/05/13 |
| 第3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W31及W32住宿式書院之餐廳廚房設計及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20/05/13 |
| 第3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W31及W32住宿式書院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20/05/13 |
| 第4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更改第83/201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附件所載Edinburgh Napier University國際商業實務學士學位課程的教學場所總址為澳門特區路氹連貫公路新濠影滙。 |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20/05/11 |
| 第3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88/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科技大學公共行政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20/05/11 |
| 第3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5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 |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20/05/11 |
| 第3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54/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7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二。 |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20/05/11 |
| 第3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為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旅遊學院校董會的代表。 |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20/04/29 |
| 第3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為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在澳門理工學院校董會的代表。 |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20/04/29 |
| 第3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第五條及第八條。 |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20/04/27 |
| 第3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會計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20/04/07 |
| 第2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及委任另一名文化產業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0/04/01 |
| 第2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指定若干私人機構的代表及委任若干名人士為社會工作委員會的委員。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0/04/01 |
| 第2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多名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20/03/18 |
| 第2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科技大學商業分析學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11期, 第一組, 2020/03/16 |
| 第2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由體育局管轄名為“望廈體育館”的體育設施,改稱為《望廈體育中心》。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0/03/09 |
| 第2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復康事務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0/03/04 |
| 第2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0/03/04 |
| 第2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禁毒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0/03/04 |
| 第2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長者事務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0/03/04 |
| 第2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局局長。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02/26 |
| 第1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協調員。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02/26 |
| 第1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及委任多名文化遺產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20/02/26 |
| 第1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擔任高等教育委員會成員的職務,並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為高等教育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0/02/05 |
| 第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名顧問為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0/01/22 |
| 第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社會文化司司長在澳門大學校董會的代表。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0/01/22 |
| 第1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體育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
| 第1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
| 第1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
| 第1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
| 第1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
| 第1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旅遊學院院長。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副2刊, 202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