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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公報》編號: | 
|---|---|
| 第33/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復康事務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24期, 第二組, 2021/06/16 | 
| 第35/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更改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收費表。 | 《公報》第24期, 第一組, 副刊, 2021/06/15 | 
| 第32/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重新訂定《大專助學金發放規章》。 | 《公報》第23期, 第一組, 2021/06/07 | 
| 第31/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文化諮詢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20期, 第二組, 2021/05/20 | 
| 第30/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警察總局一名代表擔任禁毒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21/04/21 | 
| 第29/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一名代表為慢性病防制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代表。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1/04/07 | 
| 第28/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醫務委員會一名成員及主席,以替代原成員及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醫院單位一名代表為醫務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21/04/07 | 
| 第27/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設立離島醫院籌設工作組。 | 《公報》第14期, 第一組, 2021/04/07 | 
| 第26/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衛生局局長。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1/03/31 | 
| 第25/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指定醫療專業委員會主席及多名成員。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1/03/31 | 
| 第24/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衛生局局長。 |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21/03/31 | 
| 第23/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一名重審小組正選成員及其候補人。 |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21/03/17 | 
| 第22/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禁毒委員會兩名正選及兩名候補成員,以替代原正選及原候補成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1/03/10 | 
| 第21/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的主席及成員。 | 《公報》第10期, 第二組, 2021/03/10 | 
| 第20/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更改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收費表。 |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21/03/08 | 
| 第19/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多個獎狀的式樣。 | 《公報》第9期, 第一組, 2021/03/01 | 
| 第18/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及委任另一名高等教育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1/02/24 | 
| 第17/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非高等教育委員會一名成員。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1/02/24 | 
| 第16/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青年事務委員會一名委員。 |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21/02/24 | 
| 第15/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1/02/10 | 
| 第14/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教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1/02/10 | 
| 第13/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1/02/10 | 
| 第12/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體育基金專責公證員。 |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21/02/10 | 
| 第11/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副局長。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 
| 第10/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副局長。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 
| 第9/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副局長。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 
| 第6/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局長。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 
| 第5/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國際青年商會中國澳門總會兩名代表為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以替代原代表。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 
| 第4/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兩名澳門理工學院的代表為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4期, 第二組, 2021/01/27 | 
| 第8/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發出的學歷證書、證書及感謝狀的式樣。 |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21/01/25 | 
| 第7/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使用澳門體育發展局轄下體育設施收費表-表I——使用費用》及《表II——個人使用費用》。 |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21/01/25 | 
| 第3/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非高等教育私立教育機構的執照式樣,以及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的執照式樣和臨時執照式樣。 |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21/01/25 | 
| 第2/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115/201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附件一至附件四。 |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21/01/25 | 
| 第1/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澳門聾人協會一名人士擔任復康事務委員會候補成員,以替代原候補成員。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21/01/20 | 
| 第13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澳門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現改名為澳門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為旅遊發展委員會候補成員,以替代原候補成員。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1/01/13 | 
| 第13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續任醫療爭議調解中心協調員。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21/01/13 | 
| 第13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更改建築與土木工程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的名稱為土木水利專業碩士學位課程。 |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21/01/11 | 
| 第13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基於武漢大學圖書館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而該有利情況仍然維持,許可該課程按照新學習計劃運作。 |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21/01/11 | 
| 第13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一名人士赴位於美國紐約的聯合國秘書處全球傳播部擔任職務。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21/01/06 | 
| 第13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高仿真模擬及機械智能化實驗平台——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12/30 | 
| 第13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智慧城市物聯網國家重點實驗室供應及安裝用於智慧能源、智能交通及城市公共安全與災害防治研究之資訊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三)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12/30 | 
| 第13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智慧城市物聯網國家重點實驗室供應及安裝用於智慧能源、智能交通及城市公共安全與災害防治研究之資訊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12/30 | 
| 第13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智慧城市物聯網國家重點實驗室供應及安裝用於智慧能源、智能交通及城市公共安全與災害防治研究之資訊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12/30 | 
| 第12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中華醫藥研究院供應及安裝新藥質量評價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12/30 | 
| 第12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中華醫藥研究院供應及安裝新藥質量評價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12/30 | 
| 第12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人工智能與機器人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高仿真模擬及機械智能化實驗平台——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12/30 | 
| 第12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6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 |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20/12/30 | 
| 第12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用於大人群基因組序列和疾病突變分析研究之電腦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20/12/30 | 
| 第12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用於大人群基因組序列和疾病突變分析研究之電腦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3期, 第二組, 2020/12/30 | 
| 第12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信號採集監測與分析處理系統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五)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0/12/23 | 
| 第12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廢止第54/201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二)項。 |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20/12/23 | 
| 第12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信號採集監測與分析處理系統設備——採購項目清單(四)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0/12/23 | 
| 第11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信號採集監測與分析處理系統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三)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0/12/23 | 
| 第11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人員彈性工作時間規章。 | 《公報》第51期, 第一組, 2020/12/23 | 
| 第11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信號採集監測與分析處理系統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20/12/23 | 
| 第11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衛生局支援及一般行政副局長。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0/12/16 | 
| 第11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單細胞和單分子研究之實驗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三)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0/12/16 | 
| 第11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單細胞和單分子研究之實驗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0/12/16 | 
| 第11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單細胞和單分子研究之實驗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0/12/16 | 
| 第11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N22科研大樓九樓中華醫藥研究院中華醫藥國際創新中心建造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0/12/16 | 
| 第11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文化遺產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成員。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0/12/16 | 
| 第11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婦女及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20/12/16 | 
| 第10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特殊教育小班每班學生人數。 |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20/11/30 | 
| 第10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文化產業基金人員彈性上下班時間規章》。 |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20/11/30 | 
| 第10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多名素質評鑑專家組成員。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0/11/25 | 
| 第10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認知與腦科學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腦功能成像設備平台、綜合行為觀察設備平台及腦部干預設備平台——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0/11/25 | 
| 第10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認知與腦科學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腦功能成像設備平台、綜合行為觀察設備平台及腦部干預設備平台——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0/11/25 | 
| 第10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智慧城市物聯網國家重點實驗室供應及安裝用於城市大數據與智能技術及城市公共安全與災害防治研究之實驗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0/11/25 | 
| 第10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質子轉移反應飛行時間質譜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20/11/25 | 
| 第10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根據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在石敢當行臺、三聖廟(九澳)、加思欄後新馬路2號房屋、九澳聖母村(原痳瘋院舍及康樂室舊址)的評定程序中訂定臨時緩衝區。 |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20/11/23 | 
| 第10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多名高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0/11/18 | 
| 第10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及續任多名防治愛滋病委員會成員,以及委任該委員會秘書長。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0/11/18 | 
| 第9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為健康城市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20/11/18 | 
| 第9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一名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副刊, 2020/11/11 | 
| 第9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W33及W34住宿式書院加建層建造工程編製計劃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20/11/11 | 
| 第9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更改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收費表及呼吸防護口罩收費表。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20/11/09 | 
| 第9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生物標誌物樣本制備及檢測之實驗設備——採購項目清單(四)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0/11/04 | 
| 第9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生物標誌物樣本制備及檢測之實驗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三)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0/11/04 | 
| 第9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供應及安裝生物標誌物樣本制備及檢測之實驗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20/11/04 | 
| 第9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環境化學分析與綜合評估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三)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0/10/21 | 
| 第9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環境化學分析與綜合評估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0/10/21 | 
| 第9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環境化學分析與綜合評估設備——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0/10/21 | 
| 第8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微電子研究院供應及安裝先進鰭式場效電晶體工藝模擬系統及網絡架構——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0/10/21 | 
| 第8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微電子研究院供應及安裝先進鰭式場效電晶體工藝模擬系統及網絡架構——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0/10/21 | 
| 第8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兩名澳門城市大學代表為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20/10/21 | 
| 第8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以替代原成員。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0/10/14 | 
| 第8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微電子研究院供應及安裝柔性電子開發平台和高性能通信測試系統——採購項目清單(三)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0/10/14 | 
| 第8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微電子研究院供應及安裝柔性電子開發平台和高性能通信測試系統——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0/10/14 | 
| 第8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微電子研究院供應及安裝柔性電子開發平台和高性能通信測試系統——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20/10/14 | 
| 第8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及委任多名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20/09/30 | 
| 第81/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理工學院院長,作為簽訂“澳門理工學院總部新圖書館及辦公樓連停車場興建工程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20/09/23 | 
| 第8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高等物理及應用化學教學儀器——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20/09/23 | 
| 第79/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科技學院區域海洋研究中心供應及安裝高等物理及應用化學教學儀器——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20/09/23 | 
| 第78/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供應及安裝綠色能源測試平台及納米材料表徵系統——採購項目清單(二)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20/09/23 | 
| 第77/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大學應用物理及材料工程研究院供應及安裝綠色能源測試平台及納米材料表徵系統——採購項目清單(一)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20/09/23 | 
| 第76/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國際款待與旅遊業管理學士學位課程(英文學制)的名稱為國際旅遊與酒店管理學士學位課程(英文學制)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36期, 第一組, 2020/09/07 | 
| 第74/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獎勵評審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36期, 第二組, 2020/09/02 | 
| 第7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名稱為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35期, 第一組, 2020/08/31 | 
| 第73/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及委任多名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成員。 | 《公報》第35期, 第二組, 2020/08/26 | 
| 第7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澳門城市大學國際款待與旅遊業管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的名稱為國際旅遊與酒店管理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公報》第34期, 第一組, 2020/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