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務局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Assuntos de Justiça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Boletim Oficial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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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報》編號:
第4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工程管理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及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08/05/13
第4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暨南大學開辦的環境科學專業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及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08/05/13
第4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暨南大學開辦的動畫專業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及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08/05/13
第4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暨南大學開辦的英語(語言文學)專業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及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19期,
第一組,
2008/05/13
第4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五星豪華級的“澳門美高梅金殿”MGM Grand Macau獲暫時評為具有旅遊用途,有效期為三年。 《公報》第19期,
第二組,
2008/05/07
第3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華南師範大學兩年制中文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的名稱更改為漢語言文學(中文)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 《公報》第18期,
第一組,
2008/05/05
第4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博物館及觀音蓮花苑提供保安服務的附註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8/04/30
第4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學生福利基金專責公證員。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8/04/30
第4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大炮台迴廊提供保安服務的附註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8/04/30
第3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A2課室樓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8期,
第二組,
2008/04/30
第3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取代第66/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一和附件二。 《公報》第17期,
第一組,
2008/04/28
第3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同善堂值理會副主席及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代表為社會工作委員會成員,並將社會工作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續期。 《公報》第17期,
第二組,
2008/04/23
第3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50/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第四條第二至第四款。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8/04/21
第3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調整給予幼兒教育、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學生的學費津貼及文教用品津貼金額。 《公報》第16期,
第一組,
2008/04/21
第3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74/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行文。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8/04/16
第3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編製體育發展局西翼辦公樓裝修承包工程的研究和圖則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8/04/16
第3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塔石體育館大堂增設多用途空間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6期,
第二組,
2008/04/16
第3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二零零八/二零零九學年發放的大專助學金及津貼名額,以及由貸學金轉為獎學金的轉換名額。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8/04/14
第2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內增加若干體育設施,並核准使用該等體育設施以及三育戶外天地、澳門運動場及網球學校的附加設備收費表。 《公報》第15期,
第一組,
2008/04/14
第2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雜誌》中文版第66、67、68及69期印刷工作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8/04/02
第2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衛生局局長。 《公報》第14期,
第二組,
2008/04/02
第2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訂定教育暨青年局轄下的公立學校在正規教育及回歸教育的學費及其他與報名、就讀及證書方面有關的費用金額。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08/03/31
第2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課程有利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公報》第13期,
第一組,
2008/03/31
第2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長者事務委員會委員。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第2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何賢會議中心外牆及室外平台翻新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3期,
第二組,
2008/03/26
第2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更改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 University College Birmingham的酒店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的名稱為酒店及旅遊管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公報》第12期,
第一組,
2008/03/24
第2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傳媒及資訊中心的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2期,
第二組,
2008/03/19
第1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關於澳門國際機場“感受澳門”區域的使用及經營的協議的簽署人。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8/03/12
第1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工程研究及檢測中心樓的修訂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11期,
第二組,
2008/03/12
第1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開設護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8/03/10
第1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開設公共衛生學博士學位課程。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8/03/10
第1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科技大學健康科學學院開設公共衛生學碩士學位課程。 《公報》第10期,
第一組,
2008/03/10
第1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體育發展局局長。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第1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和圖片且每月在《澳門日報》上刊登的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第1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52/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七)項、(九)項及(十四)項。 《公報》第9期,
第二組,
2008/02/27
第1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傳媒及資訊中心的保安及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第1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二零零八年暑期活動報名工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第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電梯保養及維修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8期,
第二組,
2008/02/20
第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零八年度售票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8/02/06
第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終止一名及同時委任另一名澳門大學校董會的社會文化司司長代表。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8/02/06
第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文化諮詢委員會一名成員。 《公報》第6期,
第二組,
2008/02/06
第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體育發展局管轄的體育設施保安及售票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08/01/30
第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雜誌》中文版第66、67、68及69期排版分色工作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期,
第二組,
2008/01/30
第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華南師範大學兩年制計算機應用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的名稱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08/01/28
第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北京語言大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新的學習計劃。 《公報》第4期,
第一組,
2008/01/28
第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該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奧運火炬接力服務協議的簽署人。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08/01/16
第15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26/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一款(十三)項。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5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和圖片且每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報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上刊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5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編輯出版、設計圖片和排版設計《澳門旅遊》雙月刊的中英雙語版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5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聖玫瑰堂及聖物寶庫提供二零零八年至二零零九年的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5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二零零八年度國外版期刊(第二部份)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5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資訊設備及網絡系統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5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渠道疏通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5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電話系統維修保養服務(第二部份)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空調系統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大樓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保安服務(第一部份)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保安服務(第二部份)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清潔服務(第一部份)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清潔服務(第二部份)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報刊及雜誌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電話系統 維修保養服務(第一部份)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總部和運動醫學中心的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4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編製《品德與公民》教材及多媒體光盤”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在北京提供有關宣傳澳門的戶外廣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二零零八年度網上新聞及資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二零零八年度報紙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二零零八年度香港版期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一名澳門大學校董會的社會文化司司長代表。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日本及韓國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香港及中國台灣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澳洲及紐西蘭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德語系及美國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3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馬來西亞、菲律賓及印度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2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該局屬下單位保安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2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購置專用可裝拆木地板及儲存運送木地板的手推車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2刊,
2007/12/31
第12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制度委任一名學士為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中)清算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7/12/31
第12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制度委任一名學士為第二屆亞洲室內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中)清算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7/12/31
第12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2008年度國外版期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7/12/31
第12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供應2008年度國內版期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7/12/31
第12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提供2008年至2009年期間花藝日常維護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7/12/31
第12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網站提供2008年度澳門電訊數據中心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07/12/31
第12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設計圖片和編輯出版2008年《旅遊快訊》月刊的中文版和英文版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07/12/26
第12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黑沙青年旅舍裝修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圖書館外墙工程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網頁維護和國際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澳門大學體育綜合體健身室及更衣室裝修工程的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6/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合作協議備忘錄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位於澳門耶穌會紀念廣場2至6號樓宇的附註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聖母雪地殿教堂、鄭家大屋、聖若瑟修院及聖物寶庫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崗頂劇院提供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2/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盧家大屋的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1/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盧家大屋的保安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10/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大樓的電話系統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09/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聖若瑟修院聖物寶庫提供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07/12/19
第108/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保安看守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07/12/12
第105/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旅遊局轄下大樓及設施提供清潔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7/11/28
第104/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國際射擊中心及澳門科技大學足球場電梯保養及維修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7/11/28
第103/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中央圖書館提供二零零八年度圖書偵測防盜系統設備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07/11/28
第107/200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衛生局食品檢驗收費表。 《公報》第48期,
第一組,
2007/11/26
21/1/2026 8:36:03 BO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