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4236項結果- 瀏覽: 22/ 43
| 摘要 | 《公報》編號: |
|---|---|
| 第26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中央圖書館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3/01/16 |
| 第265/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演藝學院舞蹈學校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3/01/16 |
| 第26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演藝學院戲劇學校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3/01/16 |
| 第263/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中央圖書館各分館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3/01/16 |
| 第262/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中央圖書館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3/01/16 |
| 第261/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各辦公地點及倉庫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3/01/16 |
| 第260/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一三年蒸餾水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3/01/16 |
| 第259/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消防系統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3/01/16 |
| 第25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演藝學院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3/01/16 |
| 第25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渠道疏通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3/01/16 |
| 第25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中央圖書館各分館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3/01/16 |
| 第253/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方式續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3/01/16 |
| 第252/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方式續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顧問。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3/01/16 |
| 第250/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澳洲及紐西蘭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期, 第二組, 2013/01/16 |
| 第251/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推廣及宣傳澳門旅遊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49/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韓國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4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法國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4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文化局總部大樓日常花藝維護服務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4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香港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45/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德語系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4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駐美國市場代表提供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43/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在中國台灣市場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局提供顧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42/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資訊設備用戶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41/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旅遊學院培訓活動協調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3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轄下各辦公地點不動產和動產保險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3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位於路氹填海區,蓮花海濱大馬路東面及望德聖母灣大馬路南面的五星級酒店「銀河」被確定列為旅遊用途,受益人為“GM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35/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屬下教育資源中心提供2013年教育電視節目攝製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3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屬下教育資源中心提供2013年教育電視節目攝製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33/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屬下教育資源中心提供2013年教育電視節目攝製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32/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該局屬下教育資源中心提供2013年教育電視節目攝製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2期, 第二組, 2013/01/09 |
| 第23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設計藝術學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 |
《公報》第2期, 第一組, 2013/01/07 |
| 第231/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權限轉授予衛生局局長,以批准工作人員參加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舉行的為期不超過七天的培訓課程、會議、研討會、座談會、講座及其他同類活動,但以無權收取津貼的情況為限。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3/01/02 |
| 第230/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提供數據儲存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3/01/02 |
| 第229/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衛生局局長,作為簽訂“更新衛生局結核病防治中心X光機的電腦操作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3/01/02 |
| 第22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蓮峰體育中心購置健身器材”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3/01/02 |
| 第22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2013年旅遊活動中心及澳門商務旅遊中心(利斯大廈)空調系統保養維修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3/01/02 |
| 第22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2013年旅遊活動中心及澳門商務旅遊中心(利斯大廈)的電力設備保養維修及小型維修工程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3/01/02 |
| 第225/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鄭家大屋、盧家大屋、崗頂劇院、聖安多尼教堂前地及葉挺故居綠化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3/01/02 |
| 第223/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兼任制度委任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協調員。 |
《公報》第1期, 第二組, 2013/01/02 |
| 第240/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副局長。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12/12/26 |
| 第239/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購置及安裝一套於旅遊文化活動中心宣傳澳門旅遊的互動多媒體系統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副刊, 2012/12/26 |
| 第22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宣告十月十九日第193/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無效。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12/12/26 |
| 第222/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演藝學院音樂學校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12/12/26 |
| 第221/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何東圖書館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12/12/26 |
| 第220/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演藝學院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12/12/26 |
| 第219/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何東圖書館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保安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12/12/26 |
| 第21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為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構建核心網絡”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12/12/26 |
| 第21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電梯保養及維修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12/12/26 |
| 第212/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總部及西翼樓保安及監察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2期, 第二組, 2012/12/26 |
| 第21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局長。 |
《公報》第51期, 第二組, 2012/12/19 |
| 第21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博物館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清潔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12/12/12 |
| 第213/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局行政及人力資源管理處處長。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12/12/12 |
| 第211/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教育暨青年局提供2013年資訊設備行政用戶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50期, 第二組, 2012/12/12 |
| 第215/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協調員。 |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12/12/05 |
| 第210/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2013年《旅遊快訊》月刊中文版及英文版的編輯製作和版面設計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12/12/05 |
| 第209/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2013年《澳門旅遊》雙月刋-雙語版(中文及英文)的製作編輯和版面設計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12/12/05 |
| 第20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衛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兩臺消化導內窺鏡及兩臺內窺鏡消毒機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9期, 第二組, 2012/12/05 |
| 第20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蓮峰體育中心多功能室冷氣改善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2/11/28 |
| 第20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學生福利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非高等教育學生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的學生保險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2/11/28 |
| 第205/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成員。 |
《公報》第48期, 第二組, 2012/11/28 |
| 第20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網頁維護和國際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12/11/21 |
| 第203/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衛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十一張產床”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12/11/21 |
| 第201/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大學校長,作為簽訂“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指示系統規劃及設計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7期, 第二組, 2012/11/21 |
| 第202/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教育學博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
《公報》第47期, 第一組, 2012/11/19 |
| 第200/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教育暨青年局提供2013年刊物印刷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2/11/14 |
| 第199/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教育暨青年局提供2013年刊物印刷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2/11/14 |
| 第19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文物建築和教堂白蟻防治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2/11/14 |
| 第19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衛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兩臺腎臟替代治療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2/11/14 |
| 第193/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社會保障基金更換電話交換系統及構建電話諮詢中心方案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6期, 第二組, 2012/11/14 |
| 第19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教育學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12/11/12 |
| 第195/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64/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科技大學資訊科技學院博士學位課程的名稱為理學博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公報》第46期, 第一組, 2012/11/12 |
| 第19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轄下場館電梯保養及維修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2/11/07 |
| 第190/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文化局提供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白蟻防治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5期, 第二組, 2012/11/07 |
| 第192/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僑大學開辦的工商管理(會計學)專業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
《公報》第45期, 第一組, 2012/11/05 |
| 第191/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在韓國主要電視頻道投放宣傳澳門廣告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4期, 第二組, 2012/10/31 |
| 第18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科技大學理學碩士(資訊科技)學位課程的新學習計劃。 |
《公報》第44期, 第一組, 2012/10/29 |
| 第189/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推廣澳門旅遊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2/10/24 |
| 第18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典當業展示館提供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營運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2/10/24 |
| 第185/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社會保障基金提供全新IBM AS/400系統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2/10/24 |
| 第181/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及圖片且每月在《澳門日報》上刊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2/10/24 |
| 第180/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有關在《澳門月刊》雜誌上提供刊登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廣告以及製作並登載有關宣傳澳門旅遊的文章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3期, 第二組, 2012/10/24 |
| 第18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開辦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
《公報》第43期, 第一組, 2012/10/22 |
| 第18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聲明位於路氹填海區,蓮花海濱大馬路東面及望德聖母灣大馬路南面的五星級酒店“澳門悅榕莊”被確定列為旅遊用途,受益人為“GM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公報》第42期, 第二組, 2012/10/17 |
| 第183/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推廣澳門旅遊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2/10/10 |
| 第182/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推廣澳門旅遊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1期, 第二組, 2012/10/10 |
| 第17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第二十四屆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租用躉船及輔助船隻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12/10/04 |
| 第170/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衛生局局長,作為簽訂“進行殮房改建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40期, 第二組, 2012/10/04 |
| 第179/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7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的《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發放規章》第八條第二款。 |
《公報》第40期, 第一組, 2012/10/04 |
| 第176/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製作及直播澳門特別行政區影像電視節目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2/09/26 |
| 第175/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及續任禁毒委員會委員。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2/09/26 |
| 第17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在中國內地電視台宣傳澳門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2/09/26 |
| 第173/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衛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四十四臺劑量分藥車”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2/09/26 |
| 第172/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旅遊學院望廈迎賓館館長。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2/09/26 |
| 第169/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更正第155/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所載的中文本。 |
《公報》第39期, 第二組, 2012/09/26 |
| 第178/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開辦的社會管理專業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許可該課程的運作。 |
《公報》第39期, 第一組, 2012/09/24 |
| 第171/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旅遊發展委員會成員,以代替原代表。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2/09/19 |
| 第16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衛生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衛生局供應及安裝一臺原子吸收光譜儀”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2/09/19 |
| 第165/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編製望德堂Bl.9地段建築改造及小型音樂廳室內施工圖計劃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2/09/19 |
| 第164/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執行沙梨頭圖書館原結構加固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2/09/19 |
| 第162/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衛生局局長,作為簽訂設施暨設備廳辦公室裝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公報》第38期, 第二組, 2012/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