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安哥拉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總領事館達成的協議》
                《安哥拉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安哥拉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總領事館達成的協議》, 2006年7月26日起生效。
        
                2006/07/26
            
        
北京                                             
                 
            
安哥拉                                    
            
        
                        第1/200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安哥拉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換文方式就安哥拉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總領事館達成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