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援救航天員、送回航天員和送回射入外空物體的協定》
                《關於援救航天員、送回航天員和送回射入外空物體的協定》, 1968年4月22日於倫敦、莫斯科、華盛頓。
        
                1968/04/22
            
        
倫敦                                             
華盛頓
莫斯科
                 
            華盛頓
莫斯科
葡文 - 
《公報》編號: 27, 1969/07/05, 第 1024
                
            
                        第9/2007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就一九六八年四月二十二日訂於倫敦、莫斯科及華盛頓共繕三份的《關於援救航天員、送回航天員及送回射入外空之物體之協定》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所作出的通知書的適用部分,以及該協定的中文正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