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各國探測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的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
                《關於各國探測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的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 1967年1月27日於倫敦、莫斯科、華盛頓。
        
                1967/01/27
            
        
倫敦                                             
華盛頓
莫斯科
                 
            華盛頓
莫斯科
葡文 - 
《公報》編號: 50, 第一組, 1999/12/13, 第 8076-(247)
                
            
                        第32/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的有關通知書,作為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於倫敦、莫斯科及華盛頓簽署一式三份的《關於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和其他天體在內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保管實體之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有關條約將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