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葯品和精神葯物公約》
                《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葯品和精神葯物公約》, 1988年12月20日於維也納
        
                1988/12/20
            
        
維也納                                             
                 
            
葡文 - 
《公報》編號: 13, 第一組, 1999/03/29, 第 712
                
            
                        第23/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 
有關《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品和精神藥物公約》將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