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伊黎伊斯蘭國(達伊沙)和基地組織制裁委員會增列4名受制裁個人名單通知的有用部分
                關於伊黎伊斯蘭國(達伊沙)和基地組織制裁委員會增列4名受制裁個人名單通知的有用部分, 於2018年10月23日發出。
        
                2018/10/23
            
        
北京                                             
                 
            
中文 - 
《公報》編號: 2, 第二組, 2019/01/09, 第 524-533                    
                
            
葡文 - 
《公報》編號: 2, 第二組, 2019/01/09, 第 524-533
                
            
                        第65/2018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中央人民政府關於在根據第1267(1999)號、第1989(2011)號和第2253(2015)號決議所設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委員會〔“伊黎伊斯蘭國(達伊沙)和基地組織制裁委員會”〕制裁名單中增列4名個人的通知的有用部分。                        
制裁名單中增列4名個人的身份資料, 於2018年10月23日發出。
                
            制裁名單中增列4名個人的身份資料, 於2018年10月23日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