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佛得角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名譽領事館達成協議的照會》
                《佛得角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佛得角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名譽領事館達成協議的照會》, 自2000年10月11日起生效。
        
                2000/10/11
            
        
佛德角                                    
            
        
                        第46/2012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佛得角共和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佛得角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名譽領事館達成協議的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