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立特里亞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厄立特里亞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委派名譽領事達成協議的照會》
                《厄立特里亞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厄立特里亞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委派名譽領事達成協議的照會》, 2005年8月10日起生效。
        
                1999/12/20
            
        
北京                                             
                 
            
厄立特里安                                    
            
        
                        第88/2011號行政長官公告, 
命令公佈厄立特里亞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就厄立特里亞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委派名譽領事達成協議的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