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3/GM/95號批示, 訂定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編制而錄取參加有關實習之投考人之數目。 |
1995/04/03 |
| 第73/GM/94號批示, 定出二月九日第六/八七/M號法第三十二條中所提及之補償金額。 |
1994/12/12 |
| 第104/GM/93號批示, 按照二月九日第六/八七/M號法令第三十二條規定,訂定一九九四年度司法官員及法院人員法定辦公時間以外工作之應收酬勞。 |
1993/12/20 |
| 第77/GM/93號批示, 終止初審法院一名共和國檢察官之委任。 |
1993/08/25 |
| 第57/GM/90號批示, 更新法院司法官和檢察官公署司法官的報酬。 |
1990/05/21 |
| 第3/GM/90號批示, 規定支付予在本地區工作之司法官員及檢察官公署官員之費用資助由司法、登記暨公證總庫負擔。 |
1990/01/22 |
| 第73/GM/89號批示, 撥一特別款項及核准司法部及部長薪酬。 |
1989/06/05 |
| 第3/GM/89號批示, 規定由政府負責派駐在本地區的司法官員及檢察官公署官員費用參予的負担。 |
1989/01/16 |
| 第127/GM/88號批示, 司法官員及檢察處官員月薪按照一月卅日第二六/八八號法令視為已作出檢討。 |
1988/12/12 |
| 第17/GM/88號批示, 關于承担欠在本地區法官和檢察官公署司法人員手續費之負担。 |
1988/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