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47/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普通殘疾津貼及特別殘疾津貼的金額。 | 2025/08/04 | 
        
            | 第44/202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續任第3/2011號行政法規《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規定的重審小組成員。 | 2025/03/19 | 
        
            | 第10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普通殘疾津貼及特別殘疾津貼的金額。 | 2019/07/01 | 
        
            | 第104/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經第45/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殘疾分類分級評估的工具及方法》的第二款。 | 2017/10/31 | 
        
            | 第31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第9/2011號法律《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第六條第一款(一)項及(二)項所指兩類殘疾津貼的金額。 | 2016/09/05 | 
        
            | 第31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第9/2011號法律《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第六條第一款(一)項及(二)項所指兩類殘疾津貼的金額。 | 2015/10/12 | 
        
            | 第21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第9/2011號法律《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第六條第一款(一)項及(二)項所指兩類殘疾津貼的金額。 | 2014/07/21 | 
        
            | 第70/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修改第3/2011號行政法規《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的附件二。 | 2014/05/26 | 
        
            | 第66/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第3/2011號行政法規《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第十一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的重審小組正選成員。 | 2014/05/14 | 
        
            | 第30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 調整第9/2011號法律《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第六條第一款(一)項及(二)項所指兩類殘疾津貼的金額。 | 2013/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