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3/2004號行政法規, 修改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簽發規章 |
2004/10/18 |
| 終 審 法 院, 2004年9月22日統一司法見解的合議庭裁判:如果驅逐出境的行政行為沒有按照第2/90/M號法律第4條第2款的要求確定一個禁止再次進入本地區的確定期限,那麼,因處於非法狀態而被澳門特別行政區驅逐出境的人士再次非法入境或在澳門逗留,不構成該法律第14條第1款規定和處罰的犯罪 |
2004/10/11 |
| 第24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身份證明局負責向無須取得入境簽證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智能卡式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持有人,提供《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赴港申報表》 |
2004/09/27 |
| 第23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署《關於“更方便澳門居民入出境香港”的安排備忘錄》 |
2004/09/06 |
| 第20/200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向身份證明局提供智能卡式身份證製作系統支援及回應處理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2004/08/25 |
| 第19/2004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身份證明局局長,作為簽訂為身份證明局提供管理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2004/08/11 |
| 第200/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馬里共和國國民得獲免簽證及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04/08/09 |
| 第6/2004號法律, 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驅逐出境的法律 |
2004/08/02 |
| 第177/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蒙古國國民得獲免簽證及入境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
2004/07/19 |
| 第164/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蒙古國政府簽署互免簽證協議。 |
2004/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