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2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經第244/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57/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第四款、第七款及第八款。 |
2021/08/23 |
| 第3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職權授予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 |
2021/03/10 |
| 第3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 |
2021/03/10 |
| 第34/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一常設基金。 |
2021/02/03 |
| 第1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第1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第四款、第十一款、第十二款及第十六款。 |
2021/01/27 |
| 第236/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署多個合同的簽署人。 |
2020/12/23 |
| 第22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若干權力授予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局長,作為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科技創新發展策略(2020-2030)研究》服務合同的立約人。 |
2020/11/25 |
| 第95/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委員會成員。 |
2020/04/08 |
| 第8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多名人士為海域管理及發展統籌委員會成員。 |
2020/03/26 |
| 第28/202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撥予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一常設基金。 |
2020/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