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7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危險品諮詢委員會成員。 |
2023/11/15 |
| 第13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第12/2022號法律附件一所指“第6.2類危險品—感染性物質”的子分類和編碼。 |
2023/08/21 |
| 第12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指定受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 |
2023/08/07 |
| 第107/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危險品子分類和編碼。 |
2023/07/24 |
| 第111/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重大危險品專門用戶及相應的具職權公共當局的名單。 |
2023/07/24 |
| 第6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保安方案》。 |
2023/06/05 |
| 第24/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指定受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 |
2022/02/28 |
| 第166/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 關於指定受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 |
2021/11/08 |
| 第92/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指定受第35/2019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第一款所指的監管實體監管的關鍵基礎設施私人營運者名單。 |
2020/04/07 |
| 第23/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 |
2020/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