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62/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韓國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2003/12/31 | 
        
        
            | 第159/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日本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2003/12/31 | 
        
        
            | 第164/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澳洲及紐西蘭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2003/12/31 | 
        
        
            | 第156/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台灣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2003/12/31 | 
        
        
            | 第183/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旅遊基金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的第二補充預算 | 
            2003/08/04 | 
        
        
            | 第34/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提供在香港市場代表”的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2003/04/30 | 
        
        
            | 第101/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旅遊基金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2003/04/28 | 
        
        
            | 第52/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及執行旅遊基金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的本身預算。 | 
            2003/02/24 | 
        
        
            | 第75/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獲多利大廈”14樓A到L座單位的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 
            2002/08/14 | 
        
        
            | 第76/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獲多利大廈”12樓A到X座單位和13樓A到X座單位的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 
            2002/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