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7/2025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 2025/02/19 | 
        
            | 第91/2024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轉授權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一切在旅遊基金職責範圍內訂立的有關工程或取得財貨及勞務合同的公文書。 | 2025/01/08 | 
        
            | 第40/2022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人士為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的財政局候補代表,以替代原候補代表。 | 2022/02/16 | 
        
            | 第76/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各財政局代表為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以及其候補人。 | 2022/01/05 | 
        
            | 第42/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轉授權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名義,簽署一切在旅遊基金職責範圍內訂立的有關工程或取得財貨及勞務合同的公文書。 | 2021/03/10 | 
        
            | 第38/202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委任一名法學士為旅遊基金專責公證員。 | 2021/02/24 | 
        
            | 第15/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 | 2020/01/15 | 
        
            | 第17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訂定澳門大賽車博物館之開放時間及核准《澳門大賽車博物館收費表》。 | 2019/11/11 | 
        
            | 第93/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核准旅遊基金二零一八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2018/05/07 | 
        
            | 第548/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提供“二零一八年製作宣傳澳門旅遊特刊並刊登在《澳門日報》”的服務合同。 | 2017/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