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63/2025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49/2025

刊登日期:

2025.12.12

版數:

7

  • 免除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委員。
相關法規 :
  • 第2/1999號行政法規 - 制定《行政會章程》。
  •  
    相關類別 :
  • 行政會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63/2025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該法第五十七條,以及第2/1999號行政法規《行政會章程》第四條第二款(一)項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一、應余成斌的請求,免除其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委員的職務。

    二、本行政命令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岑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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