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 相關法規 : | |||
| 相關類別 :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第49/2023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2/2021號法律《修改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一條第一款及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修改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
第9/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第二十條所指的附件二所載的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由作為本行政命令組成部分的附件所載者替代。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
———
附件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
| 人員組別 | 級別 | 官職及職程 | 職位數目 |
| 主管 | — | 廳長 | 4 |
| 處長 | 10 | ||
| 高級技術員 | 5 | 高級技術員 | 45 |
| 護理人員 | — | 護士長 | 1 |
| 一級護士 | 4 | ||
| 傳譯及翻譯 | — | 翻譯員 | 18 |
| 技術員 | 4 | 技術員 | 43 |
| 傳譯及翻譯 | — | 文案 | 4 |
| 技術輔助人員 | 3 | 技術輔導員 | 160 |
| 電信 | — | 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 | 1 a) |
| 工務 | — | 技術稽查 | 6 |
| 繪圖員 | 2 | ||
| 資訊 | — | 資訊助理技術員 | 2 a) |
| 技術輔助人員 | — | 行政技術助理員 | 8 a) |
| 總數 | 308 | ||
a)職位出缺時撤銷。



